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七职种比赛实施细则

日期:2016-09-09

点击次数:4841次

标签: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加快培育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根据《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大人社发〔201688号)精神,市总工会将组织开展大连市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机修钳工、焊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动画绘制员七个职种的初赛和复赛工作。为确保相关赛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宗旨目的

本次大赛以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培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学习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注重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制度,提高竞赛技术标准,为全省、国家和世界职业技能竞赛做好人才储备,推动我市技能人才在更高水平的技能竞赛上实现突破。

二、组织机构

成立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七职种比赛组委会。

任:于淑君 大连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主任:郭 渤 大连市总工会副巡视员

员:大连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大连市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负责人,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分管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大连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负责承办赛事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和竞赛组织工作,负责竞赛阶段初赛、复赛并组队参加市级竞赛。

三、参赛职种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机修钳工、焊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和动画绘制员。

四、参赛报名

参赛对象为大连市各企事业单位一线的在职职工、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在连务工人员,参赛人员不受年龄、身份、学历、地域、户籍和职业资格等级限制。本届竞赛不收取选手报名参赛费用。已在往届市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荣誉称号及奖金的选手,参加本届相同职种职业技能竞赛,不再享受相关奖励。

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本单位职工的报名工作。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单位无工会的在连务工人员直接到组委会办公室报名,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所有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报名表在大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dlzgh.org/)或大连市职工技术创新工作网(http://www.dlzgjx.com/)下载,报名截止日期为95日。联系人:郭丹、刘晓军,联系电话:8265844382809592,电子信箱:dlzgjx@126.com

五、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8月上旬起,在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中积极宣传,各单位工会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竞赛。

2.报名培训阶段。8月下旬,组委会公布竞赛实施细则,开始接受报名。同时,各有关单位组织选手开展培训。

3.初赛复赛阶段。9月底前组委会组织初赛、复赛并将复赛结果报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4.决赛阶段。经过初赛、复赛成绩合格人员,且参赛人数超过30人的,参加由市职业鉴定中心负责组织的决赛。

5.总结表彰阶段。12月份,参加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召开全市竞赛的总结表彰大会。

六、竞赛办法

1.竞赛命题。按照《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办法》,采用国家题库,执行技师国家职业标准。

2.竞赛成绩评定。竞赛个人成绩分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项,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每项成绩60分为及格分,理论成绩按实得分数的30%计入总成绩,实际操作成绩按实得分数70%计入总成绩。若两项成绩中有一项不及格,则不再计算总成绩。理论成绩不合格的选手,不再进入实际操作竞赛。比赛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以实际操作成绩高低排序。

七、表彰奖励

(一)每个竞赛项目,复赛取得前30名的选手,市总工会给予300元一次性奖励。

(二)参加决赛人数超过60人的竞赛项目奖励按下列标准执行:

1.获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由市竞赛组委会授予“大连市××职业(工种)技术标兵”称号,奖励人民币10000元,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对竞赛成绩合格的第2名、第3名选手,由市竞赛组委会授予“大连市××职业(工种)技术能手”称号,奖励人民币5000元,原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否则只能晋升到技师。对竞赛成绩合格的第4名至第10名选手,由市竞赛组委会授予“大连市××职业(工种)技术优胜者”称号,奖励人民币2000元,对总成绩排名第4名、第5名的选手,原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晋升为技师;第6至第10名选手以及竞赛成绩合格但不具备高级职业资格的第45名参赛选手,经答辩合格,可晋升为技师。

2.竞赛获第一名的选手,年龄在35岁以下并且符合条件的,由团市委授予“大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各职业(工种)排名第1名的女选手,符合条件的,由市妇联授予“大连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3.在本届竞赛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参赛选手,其信息将被录入大连市职业技能人才库,作为城际、省级、国家级等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选手的选拔依据。

八、竞赛要求

1.提高认识。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体系的重要渠道。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技协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创造条件,组织职工参赛,努力扩大参与面。

2.注重实效。要适时组织技术点评等技术交流活动,总结竞赛获奖选手成才规律,分析竞赛项目涉及的技术难点和新要求,帮助参赛选手提高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务求竞赛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重视技能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宣传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创新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争当技能型人才。

附件:第十届职业技技能竞赛报名表(空表).xls


友情链接

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七职种比赛实施细则

   2016-09-09   点击次数:4841次
标签: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加快培育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根据《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大人社发〔201688号)精神,市总工会将组织开展大连市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机修钳工、焊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动画绘制员七个职种的初赛和复赛工作。为确保相关赛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宗旨目的

本次大赛以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培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学习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注重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制度,提高竞赛技术标准,为全省、国家和世界职业技能竞赛做好人才储备,推动我市技能人才在更高水平的技能竞赛上实现突破。

二、组织机构

成立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七职种比赛组委会。

任:于淑君 大连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主任:郭 渤 大连市总工会副巡视员

员:大连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大连市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负责人,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分管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大连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负责承办赛事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和竞赛组织工作,负责竞赛阶段初赛、复赛并组队参加市级竞赛。

三、参赛职种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机修钳工、焊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和动画绘制员。

四、参赛报名

参赛对象为大连市各企事业单位一线的在职职工、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在连务工人员,参赛人员不受年龄、身份、学历、地域、户籍和职业资格等级限制。本届竞赛不收取选手报名参赛费用。已在往届市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荣誉称号及奖金的选手,参加本届相同职种职业技能竞赛,不再享受相关奖励。

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本单位职工的报名工作。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单位无工会的在连务工人员直接到组委会办公室报名,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所有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报名表在大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dlzgh.org/)或大连市职工技术创新工作网(http://www.dlzgjx.com/)下载,报名截止日期为95日。联系人:郭丹、刘晓军,联系电话:8265844382809592,电子信箱:dlzgjx@126.com

五、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8月上旬起,在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中积极宣传,各单位工会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竞赛。

2.报名培训阶段。8月下旬,组委会公布竞赛实施细则,开始接受报名。同时,各有关单位组织选手开展培训。

3.初赛复赛阶段。9月底前组委会组织初赛、复赛并将复赛结果报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4.决赛阶段。经过初赛、复赛成绩合格人员,且参赛人数超过30人的,参加由市职业鉴定中心负责组织的决赛。

5.总结表彰阶段。12月份,参加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召开全市竞赛的总结表彰大会。

六、竞赛办法

1.竞赛命题。按照《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办法》,采用国家题库,执行技师国家职业标准。

2.竞赛成绩评定。竞赛个人成绩分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项,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每项成绩60分为及格分,理论成绩按实得分数的30%计入总成绩,实际操作成绩按实得分数70%计入总成绩。若两项成绩中有一项不及格,则不再计算总成绩。理论成绩不合格的选手,不再进入实际操作竞赛。比赛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以实际操作成绩高低排序。

七、表彰奖励

(一)每个竞赛项目,复赛取得前30名的选手,市总工会给予300元一次性奖励。

(二)参加决赛人数超过60人的竞赛项目奖励按下列标准执行:

1.获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由市竞赛组委会授予“大连市××职业(工种)技术标兵”称号,奖励人民币10000元,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对竞赛成绩合格的第2名、第3名选手,由市竞赛组委会授予“大连市××职业(工种)技术能手”称号,奖励人民币5000元,原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否则只能晋升到技师。对竞赛成绩合格的第4名至第10名选手,由市竞赛组委会授予“大连市××职业(工种)技术优胜者”称号,奖励人民币2000元,对总成绩排名第4名、第5名的选手,原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晋升为技师;第6至第10名选手以及竞赛成绩合格但不具备高级职业资格的第45名参赛选手,经答辩合格,可晋升为技师。

2.竞赛获第一名的选手,年龄在35岁以下并且符合条件的,由团市委授予“大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各职业(工种)排名第1名的女选手,符合条件的,由市妇联授予“大连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3.在本届竞赛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参赛选手,其信息将被录入大连市职业技能人才库,作为城际、省级、国家级等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选手的选拔依据。

八、竞赛要求

1.提高认识。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体系的重要渠道。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技协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创造条件,组织职工参赛,努力扩大参与面。

2.注重实效。要适时组织技术点评等技术交流活动,总结竞赛获奖选手成才规律,分析竞赛项目涉及的技术难点和新要求,帮助参赛选手提高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务求竞赛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重视技能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宣传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创新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争当技能型人才。

附件:第十届职业技技能竞赛报名表(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