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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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省质监局于2013年1月21日召开了由大连软件行业协会编制的《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由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计算机软件工程文档编号标准》以及由大连天眼网络有限公司编制的《信息服务管理规范 第8部分: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管理规范》三项省标准专家审定会。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领导,以及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该标准进行了审定。
《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是在充分解读和实践DB21/T1628.1-2012《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基础上,为规范个人信息管理,保证个人信息安全,适应社会不同行业的需要而编制。该标准是个人信息安全标准系列的第2部分,对推进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标准以个人信息生命周期为基础,考虑不同阶段个人信息的特征,以服务管理为主线,对强化个人信息生命周期内服务管理能力,提高服务管理质量,实现科学有效的个人信息安全管控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计算机软件工程文档编号标准》依据软件工程实践,参照相关的国内外标准进行编制,规范了软件工程文档的编号规则。为软件工程文档的保管、传递提供了管理基础,满足了软件工程文档的管理要求。该标准结构严谨、内容全面,体例格式及专业术语使用规范、准确合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标准的实施将对软件开发中的文档管理以及知识管理起到规范性的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信息服务管理规范 第8部分:商品交易平台(网络)服务管理规范》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参照相关的国内外法规、标准及通行的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准则编制。该标准制定了商品交易平台(网络)的服务管理规范,满足了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管理需求。标准规范了提供商品交易的网络平台运营商和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管理及服务行为,对促进网络商品交易的经营与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与会专家认为三项送审标准结构严谨、内容完整,体例格式及专业术语使用规范、准确合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同意三项标准审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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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省质监局于2013年1月21日召开了由大连软件行业协会编制的《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由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计算机软件工程文档编号标准》以及由大连天眼网络有限公司编制的《信息服务管理规范 第8部分: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管理规范》三项省标准专家审定会。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领导,以及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该标准进行了审定。
《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是在充分解读和实践DB21/T1628.1-2012《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基础上,为规范个人信息管理,保证个人信息安全,适应社会不同行业的需要而编制。该标准是个人信息安全标准系列的第2部分,对推进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标准以个人信息生命周期为基础,考虑不同阶段个人信息的特征,以服务管理为主线,对强化个人信息生命周期内服务管理能力,提高服务管理质量,实现科学有效的个人信息安全管控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计算机软件工程文档编号标准》依据软件工程实践,参照相关的国内外标准进行编制,规范了软件工程文档的编号规则。为软件工程文档的保管、传递提供了管理基础,满足了软件工程文档的管理要求。该标准结构严谨、内容全面,体例格式及专业术语使用规范、准确合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标准的实施将对软件开发中的文档管理以及知识管理起到规范性的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信息服务管理规范 第8部分:商品交易平台(网络)服务管理规范》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参照相关的国内外法规、标准及通行的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准则编制。该标准制定了商品交易平台(网络)的服务管理规范,满足了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管理需求。标准规范了提供商品交易的网络平台运营商和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管理及服务行为,对促进网络商品交易的经营与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与会专家认为三项送审标准结构严谨、内容完整,体例格式及专业术语使用规范、准确合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同意三项标准审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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