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15
点击次数:4833次
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使企业继续开展好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享受政策优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现阶段企业办理软件产品退税必须提交软件产品测试报告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 企业申请软件产品测试请登录大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网上办公系统(http://soft.jxw.dl.gov.cn)点击“双软工作--软件产品--产品测试”后,提交申请。由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初审。 3. 测试机构须由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备案,大连软件行业协会统一向通过备案的测试机构推送企业信息。 4.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负责受理汇总企业在测试退税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反馈。
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人:潘晓敏 电话:0411-83638411
大连市经信委软件处 |
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使企业继续开展好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享受政策优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现阶段企业办理软件产品退税必须提交软件产品测试报告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 企业申请软件产品测试请登录大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网上办公系统(http://soft.jxw.dl.gov.cn)点击“双软工作--软件产品--产品测试”后,提交申请。由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初审。 3. 测试机构须由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备案,大连软件行业协会统一向通过备案的测试机构推送企业信息。 4.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负责受理汇总企业在测试退税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反馈。
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人:潘晓敏 电话:0411-83638411
大连市经信委软件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