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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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支持范围 1.自主创新项目。重点支持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2.创新中心(技术联盟)及新兴技术成长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汽车电子、多媒体、金融、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创新中心(技术联盟)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关键技术的新兴技术成长计划项目。(申报说明见附件)。 3.重点试点示范类项目。工业软件示范项目;地理信息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智慧城市试点示范项目;重点行业及领域国产软件展示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采用自主可控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的全国产软硬件解决方案;近两年承担或参与国家部委相关重大专项(软件类)及以软件为主导的国家工程中心(国家、省级实验室)项目。 4.信誉体系认证项目。企业已通过CMMI、ISO20000、ISO27001认证且未获得过政府支持的项目,或已签订合同正在实施的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5月30日之前) 5.公共服务项目。在业界有影响力的全国性行业应用与技术论坛活动;政府主导的国家级展会;面向软件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技术平台项目、创新孵化平台项目、人才培训项目;产业发展专题研究。 二、支持方式和条件 1.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以补助方式安排。 2.在我市工商登记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实施能力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优先考虑软件企业、系统集成资质企业、国家规划布局企业、软件百家企业申报的项目。 3.项目建设完成期不晚于2015年6月,且已处于实施阶段。 三、申报及评审方式 1.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大连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网上办公系统”(http://soft.jxw.dl.gov.cn),点击专项资金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没有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无申报资格。 2.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认证类项目除外),只受理网上申报,企业申报的项目需经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初审结果;通过专家答辩、现场考核等程序完成。 四.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重点支持范围中第1、2、3条申报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4月18日;第4、5、条申报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5月30日。 区市县推荐项目时间:2014年5月16日之前。 五、联系方式:
附件:2014年软件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说明.doc |
一、重点支持范围 1.自主创新项目。重点支持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2.创新中心(技术联盟)及新兴技术成长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汽车电子、多媒体、金融、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创新中心(技术联盟)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关键技术的新兴技术成长计划项目。(申报说明见附件)。 3.重点试点示范类项目。工业软件示范项目;地理信息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智慧城市试点示范项目;重点行业及领域国产软件展示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采用自主可控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的全国产软硬件解决方案;近两年承担或参与国家部委相关重大专项(软件类)及以软件为主导的国家工程中心(国家、省级实验室)项目。 4.信誉体系认证项目。企业已通过CMMI、ISO20000、ISO27001认证且未获得过政府支持的项目,或已签订合同正在实施的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5月30日之前) 5.公共服务项目。在业界有影响力的全国性行业应用与技术论坛活动;政府主导的国家级展会;面向软件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技术平台项目、创新孵化平台项目、人才培训项目;产业发展专题研究。 二、支持方式和条件 1.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以补助方式安排。 2.在我市工商登记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实施能力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优先考虑软件企业、系统集成资质企业、国家规划布局企业、软件百家企业申报的项目。 3.项目建设完成期不晚于2015年6月,且已处于实施阶段。 三、申报及评审方式 1.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大连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网上办公系统”(http://soft.jxw.dl.gov.cn),点击专项资金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没有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无申报资格。 2.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认证类项目除外),只受理网上申报,企业申报的项目需经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初审结果;通过专家答辩、现场考核等程序完成。 四.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重点支持范围中第1、2、3条申报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4月18日;第4、5、条申报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5月30日。 区市县推荐项目时间:2014年5月16日之前。 五、联系方式:
附件:2014年软件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