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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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鼓励信息技术在工业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研发,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打造我市优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及优秀软件企业,现面向全市各类企业征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重点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企业自主研发的工业软件(含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中嵌入的自主开发的软件系统)、行业应用软件、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的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及各类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具备形成产业化能力的项目。具体范围见《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重点项目指南》(附件1)。
二、企业条件
在我市工商登记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实施能力的各类企业(含产品中有嵌入式软件系统的装备制造、电子产品生产等企业)。
三、上报方式
企业按要求填写《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重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于8月19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企业所在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各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请登录http://soft.jxw.dl.gov.cn首页"申报材料下载"中下载。
附件:
1.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重点项目指南
2.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重点项目申报表
3.各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软件与信息服务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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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鼓励信息技术在工业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研发,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打造我市优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及优秀软件企业,现面向全市各类企业征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重点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企业自主研发的工业软件(含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中嵌入的自主开发的软件系统)、行业应用软件、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的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及各类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具备形成产业化能力的项目。具体范围见《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重点项目指南》(附件1)。
二、企业条件
在我市工商登记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实施能力的各类企业(含产品中有嵌入式软件系统的装备制造、电子产品生产等企业)。
三、上报方式
企业按要求填写《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重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于8月19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企业所在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各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请登录http://soft.jxw.dl.gov.cn首页"申报材料下载"中下载。
附件:
1.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重点项目指南
2.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重点项目申报表
3.各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软件与信息服务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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