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软件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1-07

点击次数:69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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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软件企业: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文件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后实行年审制度。2013年度软件企业年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文件

按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和《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文件相关规定开展软件企业年审工作。

二、年审范围

1.通过2012年度年审的软件企业和2013年度新认定的软件企业。

2.2011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软件企业,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认定条件进行年审。

3.2010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软件企业,仍按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的认定条件进行年审,直到税收政策享受期满为止。税收政策享受期满后,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认定条件重新进行认定和年审,换发新的软件企业证书。

三、年审材料

2014年所有年审材料全部在办公网站提供电子版,办公网站是“大连市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网上办公系统”,网址是soft.jxw.dl.gov.cn。提交和填报的年审材料如下: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可从中国双软认定网下载填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以及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4.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与用户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等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申请认定年度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软硬件设施清单等;

8.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

9.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四、年审时间安排

1.专项审验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其中申报企业所得税减免的软件企业要在2014年2月28日前将专项审验材料送到大连建元税务师事务所。

2.年审申报材料网上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

五、年审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务必按照要求的时间进度进行软件企业年审工作,逾期视为放弃年审,将取消软件企业资格。

2.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减免的企业原则要求在报送专项审验材料前需到相关税务部门办理完结相关退税手续。

3.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原则上要求与报送税务部门的年报报表一致。

4.“收入明细表”及“研发费用明细表”中的相关数据按照“2014年软件企业认定及年审执行细则”(见附件)中的划分原则填写。

六、年审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1.软件处

联系人:高建国  王英华  联系电话:83645627
地  址:胜利路38号华信大厦3层
2.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人:潘晓敏  联系电话:83638411
地  址:高新园区爱贤街10号大连设计城702
3.大连建元税务师事务所

联系人:崔晓宇  联系电话:84542602 13664297746

真:84542612、84542703
地  址:沙河口区长兴街137-139号富鸿国际大厦A座510

附件:2014年软件企业认定及年审执行细则

大连市经信委软件处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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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文件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后实行年审制度。2013年度软件企业年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文件

按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和《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文件相关规定开展软件企业年审工作。

二、年审范围

1.通过2012年度年审的软件企业和2013年度新认定的软件企业。

2.2011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软件企业,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认定条件进行年审。

3.2010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软件企业,仍按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的认定条件进行年审,直到税收政策享受期满为止。税收政策享受期满后,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认定条件重新进行认定和年审,换发新的软件企业证书。

三、年审材料

2014年所有年审材料全部在办公网站提供电子版,办公网站是“大连市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网上办公系统”,网址是soft.jxw.dl.gov.cn。提交和填报的年审材料如下: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可从中国双软认定网下载填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以及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4.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与用户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等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申请认定年度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软硬件设施清单等;

8.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

9.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四、年审时间安排

1.专项审验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其中申报企业所得税减免的软件企业要在2014年2月28日前将专项审验材料送到大连建元税务师事务所。

2.年审申报材料网上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

五、年审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务必按照要求的时间进度进行软件企业年审工作,逾期视为放弃年审,将取消软件企业资格。

2.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减免的企业原则要求在报送专项审验材料前需到相关税务部门办理完结相关退税手续。

3.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原则上要求与报送税务部门的年报报表一致。

4.“收入明细表”及“研发费用明细表”中的相关数据按照“2014年软件企业认定及年审执行细则”(见附件)中的划分原则填写。

六、年审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1.软件处

联系人:高建国  王英华  联系电话:83645627
地  址:胜利路38号华信大厦3层
2.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人:潘晓敏  联系电话:83638411
地  址:高新园区爱贤街10号大连设计城702
3.大连建元税务师事务所

联系人:崔晓宇  联系电话:84542602 13664297746

真:84542612、84542703
地  址:沙河口区长兴街137-139号富鸿国际大厦A座510

附件:2014年软件企业认定及年审执行细则

大连市经信委软件处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