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月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1-14

点击次数:35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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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工信部2019年软件和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会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报送2019年统计年报和开展2020年统计月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1.在大连市注册,主要从事软件产品研发生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安全产品与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的企业。

2.在大连市注册,第1条所述的各项业务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报送方式

1.2019年统计年报及2020年统计月报均采用网上直报方式。各企业须在“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左下方“在线办事”中点击“统计填报”进行直报。


2.年报、月报网上直报网址为: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www.gxj.dl.gov.cn

3. 新用户按照注册引导设置用户名及密码;注册成功以后可以修改密码。原系统用户登录则直接沿用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一般默认用户名是三证合一后信用代码第9-17位,末尾数字前加上“-”号,如:12345678-9,系统默认密码123456;如需查询修改可咨询软件协会或者软件处工作人员。

三、报送时间

1.2019年度年报统计企业报送时限

2020年1月10日—2月28日。

2.报送2020年统计月报时限

每月15日前,填报本年度截止到上个月的累计数据。

四、工作要求

1.各企业应确定相关负责人员,认真学习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理解报表中各指标的含义及相互关系,准确把握本企业业务类别与指标的对应,真实填报数据。

2.各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大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制度》(大工信发〔2019〕132号),认真对照统计系统内年报企业名单(详见附表),积极挖掘辖区内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并指导企业按时完成年报填报工作。同时,要积极督促企业开展月报工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数据,不得迟报、拒报、瞒报。统计机构及人员应对企业资料予以保密。

4.企业报送的月报、年报数据为政府行业管理、企业扶持等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圆圆(软协)    电话:84458933,15309818125

        高建光(工信局)  电话:83645627,13500708021

大连市软件业统计QQ群:697508235

 



                           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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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月报工作的通知

   2020-01-14   点击次数:35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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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工信部2019年软件和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会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报送2019年统计年报和开展2020年统计月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1.在大连市注册,主要从事软件产品研发生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安全产品与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的企业。

2.在大连市注册,第1条所述的各项业务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报送方式

1.2019年统计年报及2020年统计月报均采用网上直报方式。各企业须在“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左下方“在线办事”中点击“统计填报”进行直报。


2.年报、月报网上直报网址为: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www.gxj.dl.gov.cn

3. 新用户按照注册引导设置用户名及密码;注册成功以后可以修改密码。原系统用户登录则直接沿用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一般默认用户名是三证合一后信用代码第9-17位,末尾数字前加上“-”号,如:12345678-9,系统默认密码123456;如需查询修改可咨询软件协会或者软件处工作人员。

三、报送时间

1.2019年度年报统计企业报送时限

2020年1月10日—2月28日。

2.报送2020年统计月报时限

每月15日前,填报本年度截止到上个月的累计数据。

四、工作要求

1.各企业应确定相关负责人员,认真学习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理解报表中各指标的含义及相互关系,准确把握本企业业务类别与指标的对应,真实填报数据。

2.各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大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制度》(大工信发〔2019〕132号),认真对照统计系统内年报企业名单(详见附表),积极挖掘辖区内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并指导企业按时完成年报填报工作。同时,要积极督促企业开展月报工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数据,不得迟报、拒报、瞒报。统计机构及人员应对企业资料予以保密。

4.企业报送的月报、年报数据为政府行业管理、企业扶持等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圆圆(软协)    电话:84458933,15309818125

        高建光(工信局)  电话:83645627,13500708021

大连市软件业统计QQ群:697508235

 



                           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