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投资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5-05-07

点击次数:48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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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为了支持和鼓励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按照《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大财企[2013]410号),现将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支持重点

(一)在我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

(二)重点支持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且企业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和《大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二、支持方式

发展基金采用阶段投资和跟进投资股权投资方式对小微企业进行支持,参股不控股。

三、项目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渠道

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初审后向市中小企业局推荐。

(二)申报材料

企业下载附件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项目申请材料。

(三)材料要求

书面申报资料按A4纸型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同时提交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光盘内包括营业执照和现有贷款合同等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行为,企业将承担相应后果。评审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2、今年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投资项目申报第一批截止到626。协会29日统一行文推荐至中小企业局。以后申报将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协会每季度末申报一批。

联系人: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秦健

联系电话:83643362

附:  1.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项目申请报告.doc

2.商业计划书模板(供参考).doc

3.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4.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pdf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doc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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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和鼓励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按照《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大财企[2013]410号),现将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支持重点

(一)在我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

(二)重点支持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且企业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和《大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二、支持方式

发展基金采用阶段投资和跟进投资股权投资方式对小微企业进行支持,参股不控股。

三、项目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渠道

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初审后向市中小企业局推荐。

(二)申报材料

企业下载附件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项目申请材料。

(三)材料要求

书面申报资料按A4纸型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同时提交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光盘内包括营业执照和现有贷款合同等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行为,企业将承担相应后果。评审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2、今年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投资项目申报第一批截止到626。协会29日统一行文推荐至中小企业局。以后申报将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协会每季度末申报一批。

联系人: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秦健

联系电话:83643362

附:  1.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项目申请报告.doc

2.商业计划书模板(供参考).doc

3.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4.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pdf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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